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科遭硬性门槛,因第一学历不是拒绝北大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据求职者介绍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

小缪称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
2026年春招时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最高学历也达标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
巩晶晶分析 ,构成缔约过失,他认为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 ,应该立在明处。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大厂此番操作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应当赔偿损失。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应当在招聘伊始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 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理由是 ,
那么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据报道 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,在此之前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就否定了自己 。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 ,”
巩晶晶提醒 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
令人遗憾的是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并且尚未入职 ,
